能否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或工伤赔偿?
更新时间:2014-05-21 09:57:55
问题描述:
本人2005年11月15日,本人随科长在赶往普安县接待西藏水利厅扎西副厅长等代表考察小水电代燃料项目区途中遭遇交通事故,身负重伤,次日从普安县医院转往黔西南州医院住院治疗,医院诊断结果为:颅底骨折并脑脊液鼻漏;脑挫伤;开放性左额骨骨折并左额部头皮血肿;左耳神经性聋。2005年12月20日转至贵阳医学院附属医院检查结果同上。2007年5月本人被贵州省民政厅评定为八级残疾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性质为工伤;2010年11月省民政厅进行复审,本人被省民政厅评定由八级残疾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提高为六级残疾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性质为工伤。由于当时我单位职工未上工伤保险,再说单位车辆又属于脱保状态。请问:我这种情况能有哪些方面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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