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18日,我作为原告将村委会
更新时间:2014-04-18 21:47:25
问题描述:
2013年3月18日,我作为原告将村委会,因土地经营权纠纷案起诉到法庭。我2001年12月30日与村委会签订了1份土地承包合同,期限为15年【2001.12.30---2016.12.30】由于承包地中部分面积有树无法耕种,村主任承诺,你先在没有树和树小的地方任意耕种,我与村委会同日又签订了补充协议,承诺等树株采伐后计算承包金。2013年3月10日村委会将树采伐后,我去交承包费,村委会不收,被告知村委会单方提高承包金,另行进行发包。在这之前我已经要求村委会继续履行土地承包合同。本案件自2013.4.18开了第1次庭后,到2014.3.6日才又开了第2次庭,并且被告没到庭。到2014.4.17日法庭才将裁定书送达给我。裁定书上说‘原告起诉不属人民法院受理案件范围。我的1年多的土地维权案就这样败诉了。我要上诉,请求各位法律人士帮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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