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解除与证件扣押及代培费用偿还的合法性
更新时间:2014-04-18 10:08:03
问题描述:
我是海员。和**签订合同。我为乙方。甲方派我到中航工作。实习期合格后,之后中航判我考核不合格,不再用我。为此我想和甲方解除劳动合同。问:中航扣押着我海员证、四小证、服务簿、适任证书等证件,并说除海员证外在合同解除后还我,这个合法吗?在与甲方签订的合同中有说若乙方提前解除或终止合同则**要收回代培实习费用,这个合法吗?(我在船期间没有任何的专业性培训,这是我的理解,望不吝赐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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