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劳动合同
更新时间:2014-04-18 21:10:17
问题描述:
去年五月初进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时,合同书上写的合同日期是2013年5月6日至2016年5月5日,我签字后把两份合同上交给公司盖章,过了几天公司把其中一份盖章过的合同交还给我,前天无意中看到合同翻阅时发现合同日期变为至2014年5月5日,很明显的有把6修改为4的痕迹,我想请问专家,这种情况属于欺诈吗我?而且现在很快就要到5月5日,公司也没提续签也没说不签,我该怎么应对?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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