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承包了一商铺经营,合同上写明承包期为
更新时间:2014-04-07 21:54:41
问题描述:
本人承包了一商铺经营,合同上写明承包期为16个月,并注明在合同期内不得第三人参与承包经营!违约责任一栏写明:(甲乙双方任一方违反本合同,未造成对方重大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金,如果造成对方重大损失,则按照实际产生的经济损失要求对方赔偿)合同上没有写违约金多少!只写了收取我的押金5万,每月租金2千5。造成经济损失是指什么?本人现在经营的店铺正在赢利当中!现在离承包期还有6个月,原铺主打算单方面终止合同!请问我应该收取多少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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