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要工伤赔偿
更新时间:2014-03-25 19:56:23
问题描述:
我是湖北省**市**市民,1997年10月因抢劫罪被孝感中院判处死缓刑。2013年12月4日刑释。一直服刑于武昌监狱。2003年5月14日(非典期间),在一次从事木工劳动中,被电锯锯断左手中指,因当时情况特殊,被立即送往监狱指定医院(武汉附属第一医院)接受治疗。因手术失败,现留下中指第一关节残缺。2008年4月28日,在服刑期间的一次下午放风打篮球时,右腿胫骨、腓骨双骨骨折;5月14日被送到汉阳铁路中心医院手术治疗,现腿内两块钢板尚未取出。请问:1、我如何向武昌监狱索要赔偿?2、我应采取什么法律程序与相关材料?3、我的伤残情形属于工伤范畴吗?谨此向您一并咨询,希望能够得到您的法律援助。先行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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