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8号在一家饭店工作
更新时间:2014-03-24 20:12:34
问题描述:
你好。 2014年3月8号在一家饭店工作, 单位3.23号让我签合同,签的是从4.1开始的日期,合同期为一年! 我可能4月份15号就不做了, 经理就告诉我,如果你做不完三个月的话,那你是按照1800的工资算的(这个月是2200,上一个月才是800,刚涨的!) 他这样合理吗。 而且3三月份就可以签四月份开始的合同了吗|? 还有他说的工资发放情况, 那样是否 合理? 我可以去申诉吗,让他按照2200的标准 发放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