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诉讼时效2008年
更新时间:2014-03-18 11:00:35
问题描述:
合同法诉讼时效 2008年11月18日,我与**国际文化传播(北京)有限公司签订了电影剧本「**曲」写作合同。而该剧实际上是由上影集团副总裁汪**主导搞的,也就是说,他既想弄这个剧,又不想掏剧本费,由此,我和**签了约。
剧本写了两稿,汪**表示满意,没再让我写下去。他叫**支付剩余稿酬给我,但**始终没支付,觉得剧本没拍,付了就亏了。**始终没提出对剧本的任何看法,完全听任汪**作主。但汪**对润**的拒付余款没有进一步的举动。
剧本稿酬总额120000万,**仅给了我首期,即12000万。
合同未约定必须待剧本拍摄了才支付干净稿酬,而是约定剧本通过了即可支付完全部稿酬。
由于汪天云的关系(人家身居高位,我吃罪不起),所以一直以来我没起诉**,幻想剧本开拍,自然能拿到钱。但几个月前,我偶然听说汪**退休了。
我要咨询的问题如下:
第一,该合同是否过了诉讼有效期?
第二,如果过了,我能否向汪**索要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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