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快递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吗?还是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更新时间:2014-03-02 16:53:53
问题描述:
本人,上海人,2013年7月进入公司,面试时说2个月的试用期,但是拖到11月份才签的合同。合同上也没写试用期,合同时间从2013年12月1号开始,并且交三金,但是现在3月份了还没帮我交,也没向我要过劳动手册。
1.现在想直接离开公司,不与公司进行协商可以吗?
2.需要先快递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吗?还是直接申请劳动仲裁比较有利?
3.我能主张那些权利和赔偿呢?
4.公司会说我没有交劳动手册而推脱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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