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离职,公司有权没收交接清单才允许离职吗?
更新时间:2014-02-27 11:47:19
问题描述:
你好,我去年开始在一家民营小公司当出纳,现在要辞职了,公司却要求我把出入两手交接清单交出才能离开公司。
一般财务交接是有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签名确认,然后移交人、接交人各保留一份,一份公司存档。现在公司要求交接清单全部给公司,对我很没保障。毕竟涉及大量金额,要是有什么事我怎么能说得清。
公司这样是否违反相关法律?这样我应该要到哪个政府部门反映?另外,这家公司经常违反劳动法规,据说是因为公司上一手会计拿着交接清单申请仲裁,所以公司现在不让我们现在的财务带走交接清单,如果公司强制要求这样做,我可不可以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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