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通过政府拍卖购买了一块国有工业产权50年的土地,土地使用证、房屋产权证、契税证都已经办理齐全,剩
更新时间:2014-02-14 13:11:15
问题描述:
公司通过政府拍卖购买了一块国有工业产权50年的土地,土地使用证、房屋产权证、契税证都已经办理齐全,剩余使用年限47年。
近来政府要把这地方拆迁卖给房地产商开发,已经与我公司开始谈判拆迁补偿的问题。
我们的情况比较特殊,特殊在:当时买这块土地的时候是30亩,但是实际使用面积是40亩。因为有一条高压电线斜穿过公司一角,覆盖面积是10亩,这10亩部分是没有土地使用证的(也是不能办理土地使用证的)。当时买的时候政府说:‘这部分土地就只能无偿给你们使用,也不交土地使用税(我们使用的这几年地税局的确没收土地使用税),你们还是占大便宜的。’公司把这10亩地做了地面硬化处理,用做停车场、大型机械临时存储场。目前在我们这地方、地段,如果租用这10亩地露天硬路面的面积,年租金大约20万元左右。
我的问题是:我们可以就这10亩土地的使用权损失要求补偿吗?如果可以,要求补偿的尺度如何掌握比较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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