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关于拆迁赔偿问题的。我跟开
更新时间:2014-02-11 15:20:08
问题描述:
您好!我想咨询关于拆迁赔偿问题的。我跟开发商在1998年签订了房屋安置协议和房屋补偿协议,开发商当时承诺2002年回迁但是2012年8月才发回迁通知书,但我方至今未能入住,因为没交建筑面积差价,2002年至2012年8月期间他们应付的逾期回迁费现在还可以追讨回来吗?
开发商一直只是以正常的临时拆迁安置费按半年一次那样付给我们,没有履行到“逾期回迁的话每日赔偿500元且临时拆迁安置费变成300%”的条款。
我查到民法有2年的诉讼时效,现在才追诉开发商自2002年到2012年的逾期回迁赔偿,是不是已经过了追诉的限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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