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房拆迁,媳妇是应安置人口,产权是公公的
更新时间:2014-02-10 19:33:15
问题描述:
如题,房子是私房,没有办产权,但是可以办土地使用证,这是历史遗留问题造成的,整个拆迁范围都没有产权,只能承认土地使用证,但是等同是产权。按规定,媳妇是安置对象。但是公公说房子是他一个人的,拆迁时候,他会和拆迁组商量,要求协议不写媳妇的名字,不仅仅安置人口也不计算媳妇,房屋所得也没有媳妇的份。想问的是,这属于侵害那媳妇的权益吗?媳妇可以获得哪些?目前拆迁政策不完全明确,大方向是数砖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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