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4年2月14合同期满公司不续订
更新时间:2014-02-05 18:49:56
问题描述:
我是2014年2月14合同期满公司不续订答应补偿3个月工资,1月已签了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可公司规定有20分休息时间,我们基本未享受到。这是其中支一,另一个是我从进厂开始工资单上打的都是考勤期间为上月26日至当月25日,当月1日至当月末日的工资于次月10日支付。可到了2013年5月工资单上注明本次考勤统计期间为4月26日至5月31日。这个月基本工资未加.是不是就是少了几天工资?我能要回休息时间补偿和这几天的工资吗?请回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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