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划分责任及相关索赔
更新时间:2014-01-30 10:13:00
问题描述:
早晨开电瓶车送高三的儿子上学,一直顺着大马路匀速直线前行,途径一个小三叉路口,遇到右前方一个高三的学生正骑自行车直线前行,当到了路口末端(这个位置本不该左拐),那个高三学生忽然没有预兆突然左拐,并且直向我的车头猛撞过来,这时候我的位置和他几乎平行,相差2米左右,当时如果我不避让,可能会与他相撞,学生可能会受伤而且我也是高三学生的家长,基于这方面原因,我仓促间急刹车并顺着左拐,结果我摔伤造成脊椎骨骨折幸好儿子跳车及时幸免受伤,事后不知道自己伤势如何,相信了那个学生让他和儿子一起去学校,未曾及时报警。 后来交巡警竟然在事故鉴定书中说我违反《交通管理条例》超车,那个学生只是在左拐时没有及时做左拐手势。 请问这个责任该如何划分及交巡警是否责任划分正确?如果赔偿会如何赔偿?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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