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征地赔偿款我们是否应得?
更新时间:2014-01-28 19:24:15
问题描述:
我们一家三口(妈妈带着年幼的我和妹妹)于1991年将户口迁入新市区某村某队,迁入时队里答应次年分地。由于生活艰难,我们没在该队生活,而是投靠了同村另一个队的姨姨,次年户口所在地没有通知我们分地。期间的20多年,队里的无论是换届选举,还是各类节日活动,均有通知我们正常参与。现队里的部分集体土地被征用,并决定将部分征地赔偿款分发给队里的农民,但却声称按土地分发,没有土地的不给发。像我们这种因生活所迫,在户口所在地无房、无地、没有居住的人,是否有权利分得队里分发的赔偿款?如争取不畅,我们应该通过什么途径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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