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到期,房东以逾期为由,不退还押金
更新时间:2014-02-06 07:13:46
问题描述:
我房租2600,押三付一形式。因为本人有事离开深圳,房子是1月31号到期。12月1号跟房东商量转租,房东答应,要我自己找租客,因此我忘记交12月房租,后面因没找到租客我决定算了跟房东说我租到到期。1月份房东也发房租信息给我,因为刚找到新工作比较忙,1月房租也忘记交了,1月9号房东打电话提醒房租事宜,1月10号我马上把2个月房租补上了。但事后房东又发了这2个月的水电费我,因为事前房东提到他没时间房子到期一起算水电费,用押金补上。我也没管,想等着还有几天,费事打来打去,等一起扣就是了。房东今天通知我说,押金不退,原因逾期没交房租,水电费也在拖欠。合同有注明逾期10天后每天多收3倍房租的滞纳金。合同有个漏洞,我的租期是半年,因为打出来是一年,房东有修改年份,但只有他一个人签名。所以我想问我如何能拿回我7800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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