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到期,房东不退押金。
更新时间:2009-04-14 09:49:43
问题描述:
本人于08年4月12日租了宣武区一套一居室(没有通过中介,自己找的),当时和房东签了一年的合同,房租每月1500,押一付三。因为第一次租房,很多细节没有注意,签完合同就将押金和3第一季的租金一共6000给了房东,当时没有写押金及租金收条。每次交房租都是我们催着房东来收,后来我突然想起收据的事情,所以在最后一次交房租时让房东写了个一年房租已缴清的条子。房子到期前5天,我跟房东提出不再续租。结果交房时,确认完家具电器没问题,房东以我没提前一月跟她说不续租为由不肯退押金(合同里写明了合同到期自然终止),而且把钥匙也抢回去了。请问我申请仲裁的话赢的几率高么?因为诉讼费实在是很贵。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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