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付这笔佣金吗?
更新时间:2014-01-18 13:28:03
问题描述:
详细内容:一月七日晚间在房屋中介的误导下,我妻子和上家在中介处签订了老版的黄色的《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并无合同编号,也未到房地交易部门网签备案,但和并和中介方签订了一份“佣金确认单”,上有“乙方与签订买卖合同时,支付甲方服务费人民币一万捌仟伍佰元,逾期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乙方逾期未付款日千分之三计算”。后来由于上家的原因,我和上家自愿解除了合同,上家退还我们支付的二万元定金。但中介店长说我方还得支付佣金,并来了“催告函”(未加盖公章)和电话,说什么若逾期未付这笔佣金的话,还得付违约金,并向法院起诉。请问一,这份合同有效吗?二,我要付这笔佣金吗?三,若他起诉法院会受理吗?他会胜诉吗?四,他是吓唬人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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