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妈2013年10月28日下午在我家隔
更新时间:2014-01-06 10:10:49
问题描述:
我妈妈2013年10月28日下午在我家隔壁的面粉厂搬东西(本来是在那儿打牌,后因忙不过来,老板叫我妈去帮着搬粉,按吨来计划工钱,是有活的时候老板就会来叫去 搬,搬完算钱的,属临时工性质的),快搬完的时候,要从货车上的传送带下来,本来传送带是停止的,后来在我妈走下来的时候,这个厂的另一名临时工按了开关,导致传送带开始运行,我妈从4米传送带摔下来。后送至医院检查,断了左手和左股粉碎,住了10天院,但是工厂只出医疗费用(伙食费用和营养费用自己出),但是一直是我爸妈照顾,我爸自己做生意也有380元一天左右。后来出院了,我爸照顾了一个月,就出去做生意了,由我妈自己躺在床上自理生活(但不能下床,只能在床上自己插电煮饭之类的)。现在手长歪了,想叫工厂赔偿2万,他们 不肯,说叫我们去告。
我想问的是:
1、这种临时工性质的,工伤条例是怎么规定的,应怎么赔偿?
2、要起诉的话,是怎么个流程(详细的)?
3、要收集什么样的证据,是否已经起诉晚了?
请好心的劳动法专家律师帮我解签,谢谢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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