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人受聘于某工业企业,企业兑现领到转账支票,法院判决共同贪污
更新时间:2013-12-30 18:13:30
问题描述:
某人受聘于某工业企业,帮助本企业完成土地开发重大工作,企业领导在本企业根据受聘人的提议单独设置了一项特殊奖给几个人,但没有经过厂领导小组会讨论备案。改受聘人到厂财务兑现奖金时,只领到转账支票,后受聘人按财务要求,分别找了两张高于转账支票额的发票。一张交厂财务为自己领的转账支票平账。另一张交给了企业最高领导人。现在法院判受聘人和该领导范共同贪污罪。法院判决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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