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时间超过国家规定还不签劳动合同
更新时间:2013-12-17 19:40:21
问题描述:
你好,请问1个食品厂每天工作超过国家法规定的10个小时,平均每天达到16个。17个小时多的达到18个,19个小时;他们顾用得员工都是小时工,但是工资都是年底1起发,员工干不了这活的,有要走的,可是不管你干多长时间,只要不到年底放假的半路走的,不干的,都不给工资,还虐待员工,员工有病了,员工请假,厂长不给假,干活干不动了,不让走,走了不给你开工资,这些算不算犯法了呢?,我只是想为这里的员工,讨个公道,因为这里有70%的员工想回家(这厂子大约有400左右人),我也想回家,但是不给开工资,请您回答我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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