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期内+无故被辞退
更新时间:2013-12-29 08:02:31
问题描述:
我是2013.08.16号在青岛入职一家新单位的,签的是一年的劳动合同。不过我签合同的时候单位在合同里没有写签合同日期,但是我有当天的工服押金条。现在单位想无故解除我的劳动合同,
现在主管领导找我谈了:(一开始说现在人多了不忙了让我直接走,我给他要辞退通知他不敢出示。又说从2013.12.16开始停薪留职到2014.04月的时候再上也行,最后他没办法了让我接着再上也行。我们现在这里有好多年纪小的,法律意识淡薄的。领导想辞退人家的时候 ,就让人家去别的岗位干这干那,没事就故意找茬找个理由就几百块钱的罚款,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在这里继续上班也没好了,他还说在这接续上班的话过年也不让休班了!)上边领导说的话我都有录音,人力资源部也把辞职手续的表格都给我了,但是我没填,他们也没签字,盖章。不知有没有用?还能劳动仲裁吗?要是能的话还需要什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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