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失去的经济来源,关于这方面的赔偿,有没有什么明文规定和标准呢?
更新时间:2005-08-12 20:47:01
问题描述:
我堂哥的岳父(48岁,农村户口)在林场帮忙上树时,(林场方面主动找他帮忙的)从车上掉下来摔死了.(未签订劳动协议,家里还有一个老伴,两个女儿,一个出嫁,一个打工)
现在的情况是,林场方面已付医药费18000元和安葬费,由于家里没有主要的劳力,所以失去的经济来源,要求赔偿.但林场方面说只赔二三万元,但这明显不够呀!
请问:关于这方面的赔偿,有没有什么明文规定和标准呢?
急急急!(因为人今天才安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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