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口头协议并没有这条,能不能要回工资,有什么法律依据么?
更新时间:2006-12-05 09:23:58
问题描述:
本人在2006年9月2日正式在天津市鸿讯通商贸有限公司做售后前台接待员的职务,公司没有和本人签劳工合同只是口头协议,一个月保底700奖金400加提成(具体提成试当月收入定),因本人家里有事,不能继续上班了,与本月28号跟公司经理提出离职声明,可是经理以公司规定离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为由不给当月工资,当初口头协议并没有这条,而且没有劳工协议,事情经过就是这样的. 我能不能要回工资,有什么法律依据么?谢谢各位!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