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不给补偿金
更新时间:2013-11-21 21:40:53
问题描述:
我跟A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到13年12月底结束。但是A公司不景气,现在员工只剩下我一个挂靠在A公司名下,并且从13年1月份,A公司将我借调到B公司。A公司和B公司实际出资人为同一人,但是注册法人为另外的两人。A公司目前尚未注销。现在合同即将到期,公司表示不再与我续签,只给我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我坚持要五个月的工资,因为我已经在A公司工作了五年,劳动合同一年一签。公司人事表示,如果我不愿意要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让我去仲裁。只是A公司目前账目上没有钱,所以我即使仲裁赢了,也得不到一分钱。另外,A公司从入职开始,就没有为我足额缴纳过社保和公积金,并且在职时,让员工签署文件,同意按社保和公积金的最低标准缴纳。请问,我如果去仲裁了,如果赢了,是否能拿到五个月的补偿金,和A公司少交纳的社保和公积金金额。如果A公司账面上没有钱,能不能把B公司也连带告上?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