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证责任咨询
更新时间:2013-11-16 23:34:46
问题描述:
2007年 ,一保险公司代理人在郑州一城市广场主动同我老伴搭讪聊天,继而转入买保险的动员,把一种保险产品说得天花乱坠,闭口不谈风险,引诱我老伴在合同上签了字。合同签订后不久就找不到这个代理人了,保险公司说她“不干了!”
重要的是,合同中的业务员签名“张艳双”,并非签合同人,我老伴当时曾问她为什么不签她自己的名字?这个代理人说“她也是我们保险公司的,都一样”。至于那个被签名的张艳双,至今和我们没有发生过任何联系。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这个合同应视为法律无效合吧?
如今,我们要退保 ,保险公司非要我们说出签合同人,我们说,都七年了不记得了,保险公司答复:合同是你们签了字的,对于合同的法律无效问题,谁主张,谁举证,你们说不出签合同的那个人,本金就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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