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时效中断问题
更新时间:2013-10-21 18:55:23
问题描述:
律师们好,在朋友的借款协议上做个证人,但在签名时没看内容,签字的位置签在了乙方位置上,其实这个位置是担保人的位置,现在对方拿不到钱了,就冤枉我们是连带责任担保人,起诉了,但在时效期内对方向主债务人主张过权利,从来没有向我们主张过权利,请问:向主债务主张权利诉讼时效对我们来说是不是算中断吗?如果不能中断即使我们是担保人那么是不是也可以没责任了,因为借钱的诉讼期至2013年1月份止,起诉是2013年5月份,我们还要担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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