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提交辞职信得到公司同意后,因公司股东之间打官司。原公司经理将公章带走,在跟其多次沟通想办理离职手
更新时间:2013-09-23 18:09:52
问题描述:
个人提交辞职信得到公司同意后,因公司股东之间打官司。原公司经理将公章带走,在跟其多次沟通想办理离职手续其均以各种理由推脱。多次沟通无果的情况下将部门章(属于公司的真章不是私刻伪造的)中部门字样遮盖冒充公章办理个人离职停保手续,业务办理完成后公司觉得章有问题,于是去社保中心交代问题并在公安局备案了(个人写的申明交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现在公司的法人说不起诉我。但是我想请问这构成什么犯罪,会判刑嘛?如果以后公司换法人了是不是还可以起诉我,多久之后就不能再起诉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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