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合法转让宅基地使用权
更新时间:2013-09-23 08:51:25
问题描述:
本人外公家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证批下来的时候,有外公、外婆及其四个子女居住在内,后住房在2006年被烧毁,2007年经过公证,其中160㎡已经被其中一人建盖,还剩余122㎡。
2008年外婆去世,经过口头协议,几个兄弟姐妹及外公一致同意剩下的122㎡由我母亲建盖,可是刚下完墙角就闹了起来而不得不暂停了施工。
现在经过协商,外公及其子女均同意由我建盖,外公及我母亲的份额赠与我,并且母亲将下好的墙角也赠与我,其他2个人以经济形式补偿。
我的户口在上学的时候转了出来。(村委会认可我为集体成员)请问,我能接受宅基地使用权的赠与或者转让吗?能接受母亲赠与的墙角吗?如何转让才能让我以后建房或者办证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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