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有几个问题想咨询您,我和
更新时间:2013-09-11 08:12:32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
我有几个问题想咨询您,我和我男朋友感情很好,2014年6月准备结婚,现在男朋友想和我办理结婚登记,可是在我名下有一处刚付过首付但还没开始按揭还款的房子,我打算房子以我的名义贷款,但是以后每月还款时我父母会把这些还款的钱再给我,可是这个还款的过程可能要在婚内进行了,我想问我的房子以这种方式所得是否属于婚内双方共同财产或者还是属于我个人的婚前财产,如果属于婚内共同财产的话,那我们就现在登记;如果不属于,我就等到房子明年年初开始按揭还款之后登记,这样我就可以有一套婚前财产。
另外,我想让男朋友写一份保证书,内容大概是:婚后如果因为男方过错导致婚姻破裂,女方有权提出离婚要求,男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逃避、推诿以及进行一系列女方不能容忍的行为,男方应妥善处理所犯过错,如双方经商量后不能和解最终决定离婚,男方应将其名下所有财产赠予女方,不得抵赖。
请问这份保证书他同意和我签订,我们需要到公证处去公证吗?有法律效力吗?
十分感谢律师,麻烦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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