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再干这10来天也就不用再麻烦续签合同了,那我走后还可不可以要求到赔偿?(在辞职单还没交的情况下)
更新时间:2013-09-10 16:09:22
问题描述:
您好,我和一家国企2009年9月1号签的1年劳动合同,到了2010年8月31号合同到期,9月1号又续签的3年劳动合同,这到2013年8月31号合同也即将到期,这次到期可能要我们改签与劳务公司的派遣合同,不让我们和厂里直接签,给我们划到劳务公司的名下了,我到时如果不签,可能就不让我干了,如果我不干了,可不可以拿到经济赔偿?另外,如果我到8月31号合同到期,自己本身也不想再干了,跟厂里说再干个10来天,把工作交接清楚了,我就不干了,厂里要是跟我说那现在合同已经到期,要再干这10来天也就不用再麻烦续签合同了,那我走后还可不可以要求到赔偿?(在辞职单还没交的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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