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上班第四第五脚趾断裂只陪3000元这合理吗?
更新时间:2013-09-04 20:22:20
问题描述:
9月29号下午,A5楼应停工将近一个月了,为了要工资把工地电停了包括(A1楼),事后来电 用(塔吊)吊东西,指挥塔吊不当(没有信号工)!东西压在脚上,左脚第四脚趾骨头断掉(错位)第五指节粉碎骨折(轻微)。当时太急,包工头给了600元去看病,医药费都给不起就出院了。事后几天打电话包工头不接电话,找公司说不知道情(其实有人知道)这几天互相推卸责任(将近5天没人管)生活都不能自理!到了今天9月3号 找到包工头和公司负责人,谈了之后就说给个3000元这合理吗?算谁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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