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算是工伤吗?
更新时间:2013-08-26 09:35:30
问题描述:
我有一名员工3月头开始上班, 没有签合同的, 7月头遇上车祸骨折, 要休息一个月不能上班, 一个月后她又说医生要他再多休息一个月, 我们公司实在不能等待2个月了, 就招了新同事. 现在她说没事能上班了, 但公司不再需要她在上班了,她便突然骂起来说她的伤是工伤, 是在下班途中遇上车祸的 (但在她告知我遇上车祸时并没有说过是工伤)要求我赔偿, 还发给我医生证明和报警纸, 要求赔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但在公司立场就是, 她第一次说她遇上车祸都没说明是工伤, 她虽说是在下班途中, 但她工作地点和家很近的, 根本很难证明她是否在下班途中发生的. 而且我们之间并没有合同, 基本上什么时候都可以终止雇员关系. 请问这样公司真的要为这位员工的车祸负上责任吗?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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