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维护自已的合法权益?
更新时间:2008-04-03 21:12:09
问题描述:
[color=#000000][size=2]律师您好:
我于老公前年离婚,(是因为经商后有了钱,他就有了很多女人,并且他和一女子还生了孩子,好几年了我才知道。)我们是协议离婚,结婚时是单位分的房子,房主是他的名字,协议书上房子归我,还有部分赔偿金,(赔偿金是因当时他说没有钱注明两年之内付清)但现在为止,房子他也没有过户,两年的时年也到了,赔偿金只给了极少部分,由于我们不在一个城市,我打过很多次电话他都没有回来办理,有时电话也不接,想问一下律师朋友们,我如果起诉他应该在什么时候?协议上是两年内付清,如果过了两年我起诉他有没有法律效力?我怎样才能拿到自已应得的部分,烦请给一些建议,深表感谢![/size][/color][/color][/color][/size][/col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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