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更新时间:2009-10-11 10:15:59
问题描述:
我和老公在去年5月份登记结婚的,有婚检。今年1月怀孕了在7月的产检中查出胎儿畸形所以引产了。后来查出我们俩人都是地中海贫血携带者,医生所俩人不适合生育。先是他父母要我们离婚,后来老公也有这个意思。他们提出了协议离婚或是诉颂离婚,我没有明确的答复只是说过些时间考录。
我也有在网上查了些资料,中止妊娠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另是婚前患有医学上禁止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属无效婚姻。请问我们这个属无效婚姻中的禁止结婚的疾病吗?
要是他一定要离婚的话我们协议,若我的要求他不同意。他们是否可以提起诉颂?或是说我不同意离的话是怎样一个说法,协议离婚的话我可以提出哪些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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