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我于2009年8月10日入职在**担任陈列员,在2011年7月6日我正常工作环境下由于店铺电力设施安装不当,导致库房货架漏电将我右手无名指肌腱电伤断裂,小拇指皮肤受伤,背部神经电击损伤,当时入院治疗医院要求打7周石膏之后做康复治疗,但一直未治愈,无名指无法伸直弯曲。后来公司安排去锦州医院看过一次当时也是康复治疗经过一段时间也未康复,我于2011年11月15月又转到当地骨科医院做了第二次手术,初步诊断环指痉挛治疗依然后无法伸直弯曲,不能自主活动,所有手术费用都是由自己支付的,出院后至今未恢复,当时医院鉴定为9级伤残,工资也没有正常给发放,因是工伤我找到店铺要求支付我医疗费,赔偿费等,由于工司内部作调整我去的时候说公司交接了,当时我找到现在在职的经理给我找到了新老板,后由新老板找到前老板,当时我提出赔偿共计5万元,前老板不同意她说只负责医疗费,之后多次找到**要求当面谈,前老板来过之后对我提出的条件不同意,当时把我医疗费用单据拿走了,也没支付当时的治疗费,后来就多次给前老板打电话结果都是不同意,因为当时本应该**给我做工伤认定的但是也未提出过。我只能通过司法部门来解决,当时委托律师找到劳动部门给申请了工伤认定,需要地区经理负责人、法人签字,当我再次找到**的时候,经理帮忙调解,同意给赔偿金3万元,就此放弃走司法程序,未做工伤认定,但赔偿金迟迟未给,2012年4月27号前老板来过朝阳专卖一店一次 当时临走的时候还亲口说过 叫我别着急过些天就把钱给我,当时也有同事在场,后来我也联系不上前老板,只能通过经理给我索要赔偿,我多次找到催促经理,但经理一直做担保、就一直在等消息,经理也找过前老板多次调解总是各种原因,一直到2013年5月份经理再次找到前老板,前老板不同意给钱了,我又通过经理给前老板多次打电话提醒此事,回答却是此事已交接给新老板由**负责,医疗费也未给之、后来就在也没有接通过 .我想问下我这事情还能要回来钱吗 我该怎么找。求求大家给处处注意 ! 谢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