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老板恶意拖欠工资,我们该怎么办?
更新时间:2013-07-10 09:26:40
问题描述:
各位律师你们好,我12年3月份在一公司上班,13年5月份离职,离职的时候 该公司欠付我去年工资2万(还有我的其他2个同事的将近3万整)总共6万多一点,现在这个老板给我们每一个人打了欠条,(欠条上面写了从 2012年3月份至2012年12月欠付某人多少工资,然后就是其的签名跟日期,并没有写公司名称),现在出现的问题是,这老板2012年的一切经营(税务、工资发放、合同签订)都是走的其兄弟的公司(他是这个公司的股东),自2013年3月份这个老板注册了新的公司,是新注册公司的法人代表,前一段时间给这个老板打电话,这老板总是明日复明日的,这几天开始这老板就开始不讲理了,我们被逼无奈拿着证据,到当地劳动仲裁去投诉他,但劳动仲裁只是敷衍说只是欠条上面没有写公司的名称这是我们与这个老板私人的事,说他们也没有办法,这属于民事纠纷。我们现在开始矛盾了想知道
1.这样的事件从法律的角度到底属于民事纠纷还是劳资纠纷。
2.我们现有的证据哪一些是有用的 ,12年这老板用其兄弟公司名义与客户签订的交易合同、一张12年9月的工资发放明细、税务发票明细、其兄弟公司的股东名录(其中股东有他 占20%的股份)、其兄弟公司的营业执照、新公司的营业执照、股东名录、这老板写的欠条(没有公司名称)。如果这些证据没有用,或需要人证,我们几个如果相互作人证,是否合法有用。
2.劳动仲裁如果在我们掌握的齐全证面前据敷衍不管,我们应该怎么做?是去什么部门投诉他们?如果可以投诉他们应该到哪一个部门去投诉?
2.我们是否应该请律师去讨要所欠工资,应该向谁去讨要工资(是我们以前的老板,还是去年公司的法人代表其兄弟)。
3.我们给给其打工时,都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其也没有给我们缴纳劳动保险,我们能否要求其给我们补偿
4.听朋友说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法律规定可以要求可以付双倍的工资,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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