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5月10号上班的,6月10离职的,因为
更新时间:2013-07-11 21:27:55
问题描述:
是5月10号上班的,6月10离职的,因为个人原因所以辞职了,因为是试用期提前了5天提出辞职,总共休息3天,一天10小时上班时间,每个月5号结算工资,试用期是一个月1600元,转正之后是1700元,没有任何的保险和劳动合同,6月6号领的工资(1600/30*210)元,现在7月份结算6月份的工资,6月份的工资该如何结算?如果拖欠工资我该采取什么措施保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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