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七条
更新时间:2013-07-01 13:41:33
问题描述: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十七条 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
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赡养人,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
问题1:\\\"经常\\\"如何理解?比如1周1次,1个月一次,还是1年1次?
问题2:赡养人及其单位如果不能达到第17条要求,有何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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