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无故把我们全部解聘,请问我们能向单位提出补赏吗?能的话具体补偿情况请律师帮忙下
更新时间:2013-06-29 06:51:52
问题描述:
我是2006年11月到**水务局上班,2013年6月29日,单位无故把我们全部解聘,2006--2009是给我们买的综合保险,2010--2012年7月单位不曾给我们买保险,(也没有保险补助)2012年8月---2013年6月是买的社保。期间我们的合同也不是劳动局下发的,是单位自行制定的劳动合同,今年1月到现在解聘我们都未签合同,请问我们能向单位提出补赏吗?能的话具体补偿情况请律师帮忙下,万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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