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个同事2012年6月份开始休产假,一
更新时间:2013-06-27 15:52:20
问题描述:
我一个同事2012年6月份开始休产假,一直休到2012年11月份,一共5个半月,在期间一直在买社保。在休完产假后离职了,但是公司在休完产假后一直没有去社保局办理生育津贴,一直拖到今年6月份才办理,由于她产假后就离职,所以今年1-6月份的社保全额承担了,这样一来生育津贴所领取的钱减到1-6月份的社保费用就所剩无几了。请问公司没有在员工休完产假后及时报销生育津贴,一直拖了几个月才去办理,导致员工要多交几个月的社保费用,这公司应当承担部分的社保费用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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