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工作12.5年,连续签订合同N次,发前是2年一签,现在都是3年一签,因此现在的合同到2015
更新时间:2013-06-24 15:42:26
问题描述:
我在公司工作12.5年,连续签订合同N次,发前是2年一签,现在都是3年一签,因此现在的合同到2015年才到期。我们当时也提出要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单位人次说公司不可能签的。现在公司突然要裁员,裁像我这种工资高的,先要求我们去咨询,现在怕赔钱就用软裁员的方式逼迫我们自己走人,以躲避经济赔偿。公司是否属于违法裁员,需要支付赔偿金2N而不是经济补偿金N 1?我们是否自己可以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相应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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