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向M公司向港G商出售货物一批,价格
更新时间:2013-06-21 17:05:24
问题描述:
我国向M公司向港G商出售货物一批,价格条件为CIF香港,付款条件为D/P见票后30天。M公司同意G商指定的香港汇丰银行为代收行。M公司在合同规定的装船期限内将货物装船,取得清洁提单后,随即出具汇票连同提单、商业发票等委托中国银行通过香港汇丰银行向G商收取货款,5天后所装货物安全运抵香港,因当时该商品的行情看涨,G商凭信托收据向汇丰银行借取提单提货,并将部分货物出售。不料,因到货过于集中,货物价格迅速下跌,G商遂以缺少保险单为由,在汇票到期时拒绝付款,你认为M公司应如何处理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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