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劳动仲裁
更新时间:2013-06-14 14:59:12
问题描述:
朝阳劳动仲裁:您好!13年2月25入职的,应聘约定是每月调休8天,工作时间是早9晚6。培训期结束4月15日下店工作后,休息时间公司改为每月4天,早8.50晚7点。没有签单劳动合同,口头约定薪资待遇是2500+1%门店业绩提成,给上保险。本来说5月转正,但是因为公司岗位考核得问题没有给我转正,目前没有约定正式转正的时间,之前培训的时候也没有约定正式转正时间。入职期间我没有和公司签订任何书面的东西,除了入职员工信息表。工资是公司财务用私人账号打款的,我手里只有胸卡,名片,工资卡每月明细,入职登记表。这种情况 请问我怎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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