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公司签订了离职协议,规定双方于5月31日解除劳动合同,公司给予1.5月工资的补偿金,于工作交接完成
更新时间:2013-06-13 13:44:10
问题描述:
与公司签订了离职协议,规定双方于5月31日解除劳动合同,公司给予1.5月工资的补偿金,于工作交接完成后的第二天发放。但工作交接完后(有双方签字的工作交接单),公司迟迟不发放补偿金。请问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能否要求公司按照补偿金的2倍予以补偿?能否要求公司发放5月31日至今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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