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无故降低工资
更新时间:2013-06-10 16:13:47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我是2012年11月23日到该单位入职的,当时双方口头约定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是基本工资1300岗位1800按60%给开的工资,试用期三月内没给我缴纳保险与公积金,三个月后转正了,给缴纳了保险与公积金,2013年2月开了全额工资3735(包括各种补助在内,但是在2013年3月就给我降低了工资,发工资时候我才看到的,我问了领导,领导以我工作不熟练,为由说在试用一段时间,考核一段时间,就这样我每月工资岗位就少了800元,就这样3月4月5月我的工资每月就都少了800,没有支付我,我又问领导领导说我我在这个岗位还要学习一段,我该怎么维权?谢谢》急急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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