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份经司法鉴定为工伤三级伤残,请问这种情形,按照工伤标准理赔金额如何计算?
更新时间:2013-06-03 11:2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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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男,今年62岁,三年前单位内退后随一武汉籍包工头在湖北省十堰市十房高速五标打工(项目部为工人购买统保),2012年7月在工地高空作业时不行摔伤,经十堰市太和医院抢救2012年10月无奈出院回家休养(并发症未愈,住院期间费用由包工头承担),今年5月份经司法鉴定为工伤三级伤残,生活需要部分护理,请问这种情形,按照工伤标准理赔金额如何计算?项目部声称早与包工头签订免责协议,是否出了事故跟项目部真的毫无瓜葛?如果项目部脱不了干系,又如何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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