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民营工厂上班,从农历2011年8月16到2012年12月24日至,工作中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只
更新时间:2013-05-27 12:47:52
问题描述:
我在一家民营工厂上班,从农历2011年8月16到2012年12月24日至,工作中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只是口头协议工资,在工作期间公司一直没有按时发放工资,在2012年底我提出结算工资要求,老板同我协商口头算清,合计总欠我工资4万,当时我怕不给偷用手机录像留证。2013年回厂后我又要求结工资,老板不给。我只能通过劳动局索要,经过劳动仲裁我什么条件都具备,但是到给我判决书时我发现是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我结算,我问其原因他们解释说我没有每月发工资数证据。后了解他劳动仲裁去的人可能是县统战部部长,我现在已经法院起诉。但我很迷茫。求指点迷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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