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私人企业工作,因公司去年效益不好公司裁员,我怀孕三个月公司把我辞退,当时答应给我们两千元的补偿,
更新时间:2013-05-25 09:55:52
问题描述:
我在私人企业工作,因公司去年效益不好公司裁员,我怀孕三个月公司把我辞退,当时答应给我们两千元的补偿,后来为我所想说钱不给我了给我投保险今年生完好领取生育津贴,并且把我一个半月的工资也扣了,在我今年四月生完之后,老板私自给我解除合同保险也停了,我给老板去电话说领取生育津贴期间保险需要正常投,老板回复我这段时间的保险所以费用让我自己承担,怀孕和生完这段时间保险应该自己承担吗?还是公司和个人分别承担,咨询劳动局,劳动局说公司不应该给承担,我辞退离职后公司没有义务为我承担了,为我承担的话等哺乳期过后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回公司上班,要是回去公司就应该承担,不回去公司就不应该承担!这种说法对吗?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办?公司的做法对吗?劳动局的说法合理吗?请这方面的律师帮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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